关于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1-11 点击数:

为协助相关部门做好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工作,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执行中项目列表请见附件1。请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留学网《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 合专栏》和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2023年第一批人员选拔、公 示和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经相关部门选拔推荐的候选人原则上应已获得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并满足外语水平要求,如网申时尚未满足要求,应由我校创新项目主管部门出具情况说明,并由候选人于派出前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2. 各项目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应严格按照项目立项通知执行,推荐人数不得超过项目批准的年度选派规模。

3. 各选派类别具体要求: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 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 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为后备师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须为项目单位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 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在读硕士研究生应 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 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须为项目单位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获批项目明确为中外双硕士项目的,申请人可为项目单位在读硕士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 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优秀本科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第一批申请时应为2005年3月10日以 前出生)。

 

二、申请流程

请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各项目被推荐人员于2023年3月1-1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申。创新项目各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创新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en/chuguo/s/2351)。学生完成相关部门审核推荐后,同时按照校内流程完成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校内申请流程:https://gjc.xatu.edu.cn/info/1064/2616.htm。教师人员的派出流程请按照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进行。

 

网申时,受理单位应选择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来自国内参与单位的被推荐人应选择项目牵头单位为受理单位);项目名称应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应选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被推荐人国内学籍注册专业大类应与所在项目立项信息中选派专业保持一致;若被推荐人网申时填报有误,可由受理单位退回,但申请人须在系统关闭(3月10日) 前再次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在人员申报、录取过程中(3月1日至录取结果公布)不接受项目实施单位立项信息变更申请。

 

三、 材料审核

2023年3月20日前对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通过信息平台为申请人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在线提交,并将单位公函和推荐人员名单原件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部创新项目组,扫描件发送至cxxm@csc.edu.cn。单位公函中须包含人选公示情况;推荐人员名单须按项目提交, 具体字段要求以附件模板为准。

 

四、 录取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我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后,于2023年4月底前公布录取结果,并将根据人员推荐和录取情况确定后续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执行中项目列表

序 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执行年份

国内参 与单位

留学 国别

留学单位

选派专业大类

年度

选派

规模

选派类别及规模

是否涉

及学费 资助

学费资 助内容

1

西安工业大 学

光学制造与检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2023-2025

德国;

英国;

日本

耶拿弗里德里希

席勒大学;

西苏格兰大学;

宇都宫大学

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7

博士研究生1人/年;联合培 养博士研究生3人/年;高级研 究学者1人/ 年;访问学者1人/年;博士后1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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