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以正楷字填写,内容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拼音姓”、“拼音名”按汉语拼音规范填写,拼音大小写均可。
3、“出生地”按照户口本上出生地一栏填写到省一级单位,如在西安出生,则填“陕西”。
4、“户口所在地址”按照户口本首页右上角“住址”栏填写。
5、 “户籍所属派出所”按照户口所在地填写到××派出所。
6、 “家庭现住址”为现在常住地址,如常住外地则填写外地住址。
7、 “工作单位及地址”、“职务职称”如实填写,且为必填项,没有的填“无”。
8、 “家庭主要成员”,如已婚,填写配偶及子女情况;如未婚,填写父母或兄弟姐妹的情况。
9、 “紧急情况联系人”为必填项,申请人在境外遇有紧急事宜时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联系紧急情况联系人。
10、 “本人身份”请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在相应方框内划√,教职工选择“其他” 。
11、 “拟前往国家”,请填写一个具体国家,且为必填项。
12、 “出国事由”请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在相应方框内划√。
13、 “申请类别”请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在相应方框内划√。
14、 特别提醒:申请人签名请在民警受理申请时当面签署,否则无效。
备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填写要求以公安部门的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