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国际交流与对外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是负责国际交流合作、港澳台事务和留学生培养的外事服务部门,也是全校国际化工作的规划者、推动者和组织者。设有交流合作科、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设置在国际交流与对外合作处。
主要业务内容包括:
1.国际交流与对外合作
(1)负责编制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校际国际合作平台的搭建与拓展,负责接洽、谈判及组织实施学生国际交流合作项目;
(3)负责中外合作办学事务的联络、审核和报批工作;
(4)负责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基地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5)负责外国专家的选聘、入境手续办理及专家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校级出访团组及教职工短期因公出国(境)手续办理及咨询答疑工作。
(7)负责学校外事接待活动的策划和实施;
(8)负责学校主办的国际会议的报批工作;
(9)协助负责学校英文网站的相关工作。
(10)负责因公出国(境)数据整理、统计、分析及上报;
(11)负责学校涉外事务工作归口管理与组织协调;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1)负责制定学校对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项目规划;
(2)负责学校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3)负责招收港澳台地区的学生工作及我校赴港澳台地区交换生的选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