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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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信息 |
留基委网页,点击链接查看 |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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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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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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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检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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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专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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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身份申请类项目 学生申请时须为我校在籍学生,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报名学生应按照校内申请流程(详见本科/研究生出国流程)进行申请,后完成留基委项目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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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项目申报类 “项目实施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的人才培养项目。各学院筛选申报项目后先行与国际处联系,向留基委获得申报资格后进行项目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及管理按照《西安工业大学国际合作人才培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具体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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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项目名称 |
国家 地区 |
院校 |
留学/资助期限 |
相关介绍 |
申请时间 |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
国别不限 |
个人联系海外院校 |
攻读博士学位36至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至24个月。 |
个人申请制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需为在读博士学生,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需为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2.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学费资助; 3.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4.派出渠道为个人合作渠道。 |
1月初开始校内申请; 3月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 |
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 |
国别不限 |
海外知名院校 |
攻读博士学位36至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至24个月。 |
个人申请制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需为在读博士学生,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需为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2.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学费资助; 3.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4.派出渠道为基金委合作渠道。 |
1月初开始校内申请; 3月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 |
国外合作项目 |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 |
项目通知指定学校 |
具体选派人员类别参考各项目通知 |
个人申请制 项目包括与俄罗斯互换奖学金项目、与荷兰互换奖学金项目、与韩国互换奖学金项目、与匈牙利互换奖学金项目、与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项目、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项目、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项目等,选派要求参考各项目通知。 |
根据项目通知确定。 |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
国别不限 |
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合作列表 |
实习生3至12个月。 |
个人申请制 1.申请者须为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 2.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 |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确定; 如已取得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可随时申报。 |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
国别不限 |
项目申报团队自行联络本学院有意愿派出院校 |
攻读博士学位36至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至24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12至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至12个月; 访问学者3至12个月。 |
“项目制”项目(不面向个人申请) 1.学院/部提出项目立项申请,获批后获得留基委派出名额,可直接选派师生; 2.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对部分国家急需专业或领域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 |
项目申请时间和师生选派时间由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确定。 |
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
国别不限 |
项目申报团队自行联络本学院有意愿派出院校 |
攻读硕士学位12至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至12个月。 |
“项目制”项目(不面向个人申请) 1.学院/部提出项目立项申请,获批后获得留基委派出名额,可直接选派师生; 2.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对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 3.留学人员完成国外学业一年以内应主动联系到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6个月以上(含)。符合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请条件者,可继续申请国际组织实习项目资助。 |
项目申请时间和师生选派时间由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确定。 |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
国别不限 |
项目申报团队自行联络本学院有意愿派出院校 |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至12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至24个月。 |
“项目制”项目(不面向个人申请) 1.学院/部提出项目立项申请,获批后获得留基委派出名额,可直接选派师生; 2.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
项目申请时间和师生选派时间由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确定。 |
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 |
国别不限 |
项目申报团队自行联络本学院有意愿派出院校 |
攻读硕士学位12至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至12个月; 访问学者3至12个月。 |
“项目制”项目(不面向个人申请) 1.学院/部提出项目立项申请,获批后获得留基委派出名额,可直接选派师生; 2.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对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
项目申请时间和师生选派时间由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确定。 |
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
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 |
项目申报团队自行联络本学院有意愿派出院校 |
攻读博士学位36至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至24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0至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至12个月; 访问学者3至12个月。 本科插班生6至36个月。 |
“项目制”项目(不面向个人申请) 1.学院/部提出项目立项申请,获批后获得留基委派出名额,可直接选派师生; 2.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对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 3.限定对俄罗斯、白俄罗斯高校开展合作,暂不开展对乌克兰合作。 |
项目申请时间和师生选派时间由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确定。 |
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 |
国别不限 |
项目申报团队自行联络本学院有意愿派出院校 |
攻读博士学位36至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至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至12个月; 访问学者3至12个月。 |
“项目制”项目(不面向个人申请) 1.学院/部提出项目立项申请,获批后获得留基委派出名额,可直接选派师生; 2.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3.三年累计可选派20人。 |
项目申请时间和师生选派时间由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