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大三名教师首次被录取为2015年度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公派教师

作者: 时间:2015-09-11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并根据我校教学发展需求,启动了申请2015年公派汉语教师项目。经过我校国际处、人事处、学院推荐和国家汉办遴选,我校贺菊玲、曹晶晶、颜世云三名教师被录取为2015年度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公派汉语教师。

    国家汉办公派教师项目由我国教育部与国家汉办,根据与国外的教育交流协议和国外对汉语教学的需求,由国家汉办具体负责向国外教育部、大学、中小学等教育单位派出汉语教学顾问及汉语教师。本次陕西省29名共教师公派出国,我校人文学院、外语学院三名教师将分别被派往保加利亚索菲亚大学、埃及开罗大学孔子学院、丹麦哥本哈根商务孔子学院任教两年。
   三位教师在我校根据教育部和国家汉办的遴选要求和国外岗位聘用条件推荐下,申请报名并通过了在西安交大进行的一系列的对外汉语教师遴选的笔试、面试和机试,被国家汉办录取为对外汉语教师,同时参加了在浙江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举行的为期半月600个课时的相关知识学习,包括语言知识与技能、文化与交际、第二语言习得理论与学习策略、教学技能、综合素质等内容,并顺利完成了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规定的各项作业和考核,目前正在办理相关出国手续以按期赴任。据悉,国家汉办公派汉语教师国外工资待遇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文件执行。为鼓励和调动外派人员积极性,国家汉办将向教师所在学校提供教育服务补贴,并为其保留国内基本工资等多项优惠政策。

    国际交流与对外合作处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外联系,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鼓励更多优秀的教师走出去,增长见识,拓宽视野,与世界范围内的教师同行交流学习。

新闻小贴士:
  孔子学院对外汉语教师项目是中国教育部与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为促进中外文化教育交流,加强国际汉语教学和教育援外工作,根据中国教育部与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与国外的教育交流协议和国外对汉语教学的需求,由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具体负责向国外教育部、大学、中小学等教育单位派出汉语教学顾问及汉语教师。

                                   国际交流与对外合作处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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