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访办理流程
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访适用于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学术交流合作任务,在国(境)外停留90天以内的短期出访。因公出访有严格的审批流程,护照签证办理由省外办、各驻华使领馆等多部门完成,为顺利出访,请提前3个月进行审批办理。

步骤一:校内出访审批
教职工在取得正式邀请信后,填写附件1《西安工业大学教职工因公出访审批表》,填写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逐级完成校内审批手续。出访人员按照人事处要求同步办理请假手续;涉密人员另须完成学校保密手续(https://xagdkjc.xatu.edu.cn/info/13201/190184.htm)。
步骤二:任务审批
1、教职工填写附件2《教学科研人员出国任务申请表》,附件3《出访日程》,附件4《行前公示表》,同邀请函电子版原件及中文翻译件、照片及数字照片回执单(已有在有效期内因公护照的人员提供因公护照复印件个人信息页即可)、身份证复印件、以团组为单位提交纸质版至国际处办公室双创楼220室,同时拷贝电子版申请材料。
照片及数字照片回执办理:
无因公护照、证照过期或有效期距出访日不足6个月出访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在省外办因公出国(境)办证大厅进行生物信息采集(照相并录指纹)。
地址:碑林区东关南街街道环城东路南段1号生产力大厦二楼
2、经审核和校内公示后,国际处业务专员根据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完成陕西省因公出国(境)网上申报审批流程,取得陕西省外办任务批件。
步骤三:证照及签证办理
1、教职工本人至国际处办公室领取任务批件,现场填报证照申报材料,需本人现场签字。
2、证照申报材料报省外办后,一般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取得因公护照后教职工根据出访国签证(注)申请要求办理签证(注)。
步骤四:出访管理
1、出访前持机票复印件至国际处接受出访人员行前教育,提醒出访注意事项,出访人员签署行前教育承诺书。
2、完成出访任务后须于回国3日内归还因公护照,回国一周内提交附件5《因公出国(境)团组出访情况报告表》并附活动照片(一国4张;两国8张)。请出访人员扫描保存因公护照个人信息页、签证页、出入境记录页用于后续报销及出访信息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