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国境外交流项目资助请详见本年度具体项目简章的发布通知
《研究生国际交流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请前往研究生院官网仔细阅读相关校内政策:点击此处查看
研究生院提示:
研究生项目基金评审、发放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如有未赶上本学期评审会提交者,则顺延至下一学期评审和发放基金。新增校际联合培养项目经国际交流与对外合作处、研究生院讨论通过后再行公布资助额度,短期交流项目按照附件13《研究生国际交流专项基金资助限额表》地区和类别给予资助,不再单独发布新增短期交流项目资助限额表。
出国期间
1、所有助学金停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研),从出国当天至回国报到之间都不与发放,助学金均按照每年10个月计算,国家助学金每月600元,学校助研每月200元;
2、导师助研由导师自己决定是否给予发放
3、所有奖学金均可参评
(以上助学金相关说明由研究生院解释,具体请见研究生出国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