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项目第一批人员报名工作开启

作者: 时间:2023-11-01 点击数:

为协助相关部门做好2024年光学制造与检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工作,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要求

请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留学网《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人员申报相关要求,扎实做好2024年第一批人员选拔、公示和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经项目负责学院选拔推荐的候选人原则上应已获得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并满足外语水平要求,如网申时尚未满足要求,应由主管部门出具情况说明,并由候选人于派出前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2. 各项目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应严格按照项目立项通知执行,推荐人数不得超过项目批准的年度选派规模。

3.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关于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财教科【2019】6号文件)。本项目不资助学费。

4.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或未通过当年专家评审。

5. 派出人员专业方向:符合以下专业方向皆可报名。



↑↑↑具体可选专业方向↑↑↑

6. 各选派类别具体要求:

符合上述专业方向以及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创新型项目外语合格条件详见项目专栏页面具体要求,请按照自身选派类别情况提前准备。(https://www.csc.edu.en/chuguo/s/2351)

本项目全年派出人数7人,分别为:

(1)高级研究学者 1人:留学期限为3-6个月。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 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2)访问学者 1人: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 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博士后 1人: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为后备师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人: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须为项目单位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 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在读硕士研究生应 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 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3人: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 选派海外院校:




二、申请流程

本学期结束前完成校内申请,获得项目负责学院的推荐并获得海外相关学校的邀请信,准备其他各类留基委申报所需材料。

  • 学生完成相关部门审核推荐后,同时按照校内流程完成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校内申请流程:https://gjc.xatu.edu.cn/info/1064/2616.htm

  • 教师人员的派出流程请按照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进行。

由光电学院负责最终推荐人员选拔及公示,被推荐人员于2024年3月1-1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申。

创新项目各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创新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en/chuguo/s/2351)。

参考2023年人员申请流程

  • 网申时,受理单位应选择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来自国内参与单位的被推荐人应选择项目牵头单位为受理单位);

  • 项目名称应选择“国外合作项目”;

  • 可利用合作渠道应选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 被推荐人国内学籍注册专业大类应与所在项目立项信息中选派专业保持一致;

  • 若被推荐人网申时填报有误,可由受理单位退回,但申请人须在系统关闭(3月10日/9月10日) 前再次提交,系统关闭后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三、材料审核

在留基委规定时间前项目负责学院应对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通过信息平台为申请人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在线提交,并将单位公函和推荐人员名单原件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部创新项目组。


四、录取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我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后,于2024年4月底前公布录取结果,并将根据人员推荐和录取情况确定后续有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学院:光电工程学院

联系人:胡老师 86173336 未央校区工6-427

国际处联系人:郑老师 86173189 未央校区双创楼219

西安工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对外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
电话:+86-29-86173189  邮编:7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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