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精神,学校将依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国际合作人才培养专项资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助力学校一流学科建设,推动人才培养国际化,支持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与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开展长期、稳定的科研合作和人员交流,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
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西安工业大学国际合作人才培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相关单位协同配合、组织实施。
附件1-西安工业大学国际合作人才培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pdf
2022年11月30日
西安工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对外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