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2024年研究生国(境)外交流项目派出专项基金资助申请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17 点击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激励学生出国(境)交流,拓宽学生国际视野,提升学校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根据《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赴国(境)外交流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安排专项经费资助优秀学生赴国(境)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交流学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的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不包含正在境外学习或执行科学研究任务的学生,2024年7月毕业学生原则上不予支持。

2. 自觉维护国家利益,遵守前往国家(地区)法律法规;

3. 学术品行良好,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4. 在同一学历阶段,未接受过本项资助;

5. 不予受理当年毕业学生的资助申请(继续在我校读研学生除外)。

6. 学生参与项目实际出发时间须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1. 已获得世界排名前200或专业排名前200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的;

2. 如非国际处发布的各类学生交流项目(通过导师科研项目经导师推荐派出的),则必须出具学院与该海外院校的院级合作协议;

3. 所在培养单位或研究生导师以适当方式提供配套资助的。


二、资助范围和标准

1. 资助项目类别

(1) 学生参加出国(境)90天及以上合作科研、课程学习、实习实训等项目;

(2) 不再重复资助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等其他国家公派类项目;

(3) 原则上不支持假期海外带薪实践类项目资助。

2. 资助金额:5000至10000元人民币/人(最终金额由专家评审会最终议定)


三、申请、审核及派出流程

1. 学校合作海外项目参考国际处官网2024春季学期国境外交流项目招生简章选择项目:https://gjc.xatu.edu.cn/lxjw/xmfb.htm

2. 申请流程:参照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校内申请流程https://gjc.xatu.edu.cn/info/1064/2616.htm。将《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纸质版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并完成研究生院审核后,提交至国际处双创楼219。(需同步提交出国境交流责任书等其他材料)

3. 申请表内资助金额一栏填写“5000至10000元”并手抄个人申请文字,具体金额待专家评审后议定。

4. 已提交2024春季学期出访申请表的硕士研究生可前往国际处交流合作科办公室修正申请表此部分内容。学生在完成校内申请流程的同时应同步完成合作院校申请;

5. 截止时间:不晚于各项目的申请截止日期(如台湾项目10.31;马来项目11.05,具体参考官网各项目申请时间)最晚不超过11.10日,超期一概不接受申请。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网页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确定资助名单。

6. 资助款项将于学生出访顺利完成项目(无挂科或其他不良行为)返校后并完成相关手续后发放。

2023年10月16日

西安工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对外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
电话:+86-29-86173189  邮编:710021
ICP备案号:陕ICP备15000397号